泰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泰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
市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城
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中心进场编号:SJ-GC-20230519-01001
2.2 工程名称:泰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主城区
2
.
4 建设规模:针对泰安市主城区内的部分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及改造,改造管网总长度
约36公里。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主要为泰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
2.8 招标控制价:373.33万元,费率2.6% 。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1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
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 2 .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自2023年05月22日起至2023年 05月26日;
5.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
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
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
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0531-88038619。省内公
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
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
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
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
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 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3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
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西路69号
联 系 人:许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228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融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汇金国际13楼
项目经理:陈琳琳
电 话:0538-6188778
电子邮件:sdrx6188778@163.com
9. 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单
位)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单位)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
(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
(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
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
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
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0538-533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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