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大桥村土地复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G24056-SHDL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大桥村土地复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二堤口南侧烈山南路296号3楼301室
成交金额:1319940.12元
评审总得分:84.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大桥村土地复垦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大桥村土地复垦采购项目包含外购土4.7231万立方米,土地平整4.7454万立方米;土地翻耕2.3808公顷;砌体拆除4.8立方米;新建3米宽沟渠长97米,清除淤泥2.3465万立方米,清除树根205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侠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2034275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欢欢、张亚鹏、赵永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80%执行(177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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