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金丰线道路工程EPC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金丰线道路工程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4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金乡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金丰线道路工程EPC项目,位于金乡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丰线全长约42公里,对路面进行建设并配套桥涵、防护、给排水、电力、平交、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包括:1、道路勘察设计、现有路面状况及桥梁安全检测(可委托第三方);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3、项目概算;4、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济宁功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 4 年 06 月 26 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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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交综合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化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中交恒泰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工程测量 ) 甲级、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公路行业(公路 、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 |
设计 报价( 费率 ) | 工程总造价的 1.35% | 工程总造价的 1.30 % | 工程总造价的 1.34% | |
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 | 1.70% | 1.74% | 1.80% | |
质量 要求 | 1、设计要求: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 | |
总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1 | 陈李博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 1412017201832906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交综合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 | 黄志东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津 1122023202303625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中化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中交恒泰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3 | 胡正刚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京 1112020202103007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及 2 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 202 4 年 06 月 26 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评标于 202 4 年 06 月 26 日 09时 10 分至 202 4 年 06 月 26 日 12 时 30 分 。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 6 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 三 室完成评标, 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汶上 分中心完成评标。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 4 年 06 月 26 日 -202 4 年 07 月 01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牛经理 ,联系电话: 19963787012。 | ||||
其他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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