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杞县)
第三标段、第十标段流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杞县)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杞县)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23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债+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度:38051446.73元
2.5、建设规模:圈章河7.2km,重建桥梁2座;济民沟10.72km,重建桥梁7座;杜庄河16.8km,重建桥梁11座。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0个标段
第三标段:济民沟(桩号0+000~5+460)。
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清淤疏浚5.46km(0+000~5+460),拆除重建桥梁3座。
第十标段:监理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杞县)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计划工期:施工:3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3.1.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1.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专职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1、 2022、 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1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法人);
3.4.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法人);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投标人存在黑名单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查询渠道: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
3.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 人
五、评标情况
第三标段:合格的投标人数小于3家,该标段流标处理。
第十标段:监理标段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该标段流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 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 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杞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杞县西门大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289923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1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56865716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568657165
4.监督部门
名称: 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2866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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