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第二批)选择施工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第二批)。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金秀镇、三江乡、大樟乡、长垌乡。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第二批)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水池、过滤池、更换管路等,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包干。
工期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的验收标准,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3296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施工单位报名须知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七)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包括管材、钢材、水泥、沙、石料等材料均采用合格产品,并按水利施工检测由有水利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并经现场监理方认可方可进场使用;
(八)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当场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竞标单位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
4.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024年1—5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7.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材料报价等。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的业绩、资质及项目实施方案等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十、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解放路168号。
联系人:李生理,电话:0772-6217356,1837824864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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