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新路分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新路分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安市泰新路分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402000046
TS-GC-20240525-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新路分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山区;
2.4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起于十里河,向东经富民街,止于博阳路交叉口,现有路线全长 0.841Km;第二部分为崇文路路口,长 0.2Km。均为沥青道路,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宽22.5米,路基宽33.5米。本项目改造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雨污排水等。
2.5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控制价:1927.111475万元;监理部分控制价:40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部分: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部分: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施工部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监理部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tt.shandong.gov.cn/jssc)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须未被信用中国(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交通·山东(http://jtt.shandong.gov.cn/xyj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3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8-6288136。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1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泰安市东湖路258号
联系电话:0538-851628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经济开发区北上高大街85号D座1901
联系人:宿冬梅
电话:0538-6311807
电子邮箱:ruixiangjianshe@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宿冬梅 联系方式:0538-6311807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538-8508628。
9、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 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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