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罗茨风机安装基础施工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罗茨风机安装基础施工项目
1、采购项目编号:fz-20230627151524
2、采购人: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轮报价
4、控制价:4900元
5.响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格(含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范围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罗茨风机安装基础施工项目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建筑总承包资质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
5、业绩要求:无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响应者,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联系电话:4006210777-2,会员注册工作日正常审批,周末集中审批两次),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一)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方式(二)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新泰市翟镇煤矿院内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张伟 15269878192
2.项目技术联系人:肖培彬 13953865877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在山东能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投标情况开启八、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1:报价响应书
报价响应书
致: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文件,受权 (职务)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的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在 项目报价过程中签署项目响应文件、与采购人洽谈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活动,我方均予以承认。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壹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报价(含税)。
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直接采购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2: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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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价(元) 注明税率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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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 含税 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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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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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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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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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税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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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检测后出具评价报告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交甲方挂账后次月一次性付清。 2. 下方空白处均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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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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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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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人: 报价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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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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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LRRD-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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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定 作 人: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 揽 人:
签订地点:立人热电
签订日期:2023.
定作人: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人:
第一条 维修概况
1. 维修地点:新汶热电厂区内
2. 维修内容: 罗茨风机安装基础施工
第二条 承揽项目明细
维修项目及内容 | 数量 | 报 酬 |
金 额 | ||
罗茨风机安装基数施工 | 需制作1.7*0.8*0.7基数 1、安全措施学习备案,机械割基数5米 2、机械拆除砼长1.7m*宽0.8m*深0.5m 3、人工清槽找平 4、主筋16#,副筋14#,立筋16#,均为双层双向筋。 5、16#高强度地脚螺栓6根。 6、支模5米,0.2米高。 7、打砼c30米,长1.7m*宽0.8m*深0.5m=0.952立方 8、地脚螺栓效验,打砼完成。 9、建筑垃圾外运。 10、养护到期,拉回拆除模板。
| 元 |
合计: |
| 元 |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不含税元,税额元,价税合计元 (大写:),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9% )。
第三条 施工方式
3.乙方使用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试验、化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使用质量不合格或缺少质量证明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质量责任。
第四条 维修时间
1. 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维修加固。
2.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第五条 项目质量要求及验收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GB5017一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5、GB50205一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6、GB一2010建筑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212一2002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JGJ46一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GBIT1499.2一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2. 验收方式:
乙方在承揽期限内提前完成工作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甲乙双方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内容进行质量和技术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9% )。
2.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付款
3. 付款时限及比例: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工程款的60%,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工程款的30%,余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现金或承兑支付。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由乙方负责拆解设备,更换配件清单须告知甲方。
2. 审批乙方报来的维修方案、 维修技术措施、 作业计划和进度报表。
4. 负责组织维修项目的验收。
5.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如期办理工程拨款与结算。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负责编制维修方案,按照甲方同意的维修方案组织维修。
2. 工程完工后,在 7 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
3. 自行负责维修中发生的人身和机械事故。
第九条 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对合同约定事项享有合法权益,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2. 乙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合法持有相关资质,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和转让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主体合并、并购或分立等情况,新主体将已签订的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十一条 质保期限
1.保修期为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引发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二条 通知联系
合同各方签署页信息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
2.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维修,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对其在维修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4. 合同履行期内,因安全事故、操作疏忽、人为因素等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当实际损失发生时,乙方应负责对项目进行修复或重建并承担全部费用,因修复或重建项目而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5. 合同履行期间,除因甲方原因外甲方对隶属于乙方或与乙方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故延期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罚标的额的 1 %作为违约金。
2. 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将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须采用书面形式。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及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于 7 日内全额返还。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新泰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12个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肆 份,买受人执 叁 份,出卖人执 壹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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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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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委托代理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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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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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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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新泰市翟镇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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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 |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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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建行新汶支行翟镇分理处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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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37001698736050002314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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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91370982767750122R |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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