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农田灌溉工程及雨污分流项目-农田灌溉工程一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农田灌溉工程及雨污分流项目-农田灌溉工程一期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农田灌溉工程及雨污分流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广批投【2023】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广宗县农田灌溉工程及雨污分流项目-农田灌溉工程一期(一标段)2.1.2建设地点:广宗县县域内2.1.3建设内容:冯家寨水渠、合义渠西支;包括涵洞、闸门、围堰、涵管、扬水站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1.4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一年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30 00:00至2023-07-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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