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还建项目 已以《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206-420550-89-01-9679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昌市高新区沙湾路与桂湖路交汇处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平房仓 14 栋,器材库1 栋,仓间罩棚4 个,综合辅助用房1 栋,机械罩棚1 栋,一站式服务中心1 栋,检化验楼1 栋,门房1 栋,办公楼1 栋,食堂及倒班宿舍1 栋,新建道路面积44700 ㎡,新建硬化地面面积11300 ㎡,镂空围墙1140 米,砖砌围墙560 米,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
( 1)设计招标范围: 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文件确定的红线范围进行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配合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进行现场服务、制作本项目设计方案的效果图、方案图、展板等、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包含场平回填后强夯)、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配套工程,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4 履约期限:总工期 360 日历天。
2.5 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 6 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 避免 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4 、 EPC项目总负责人 ( 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 必须 满足 以下要求:
①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 或 壹级注册 结构 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 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本项目 EPC项目负责人兼任)必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需承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 [ 专职安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可: ①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C1 证)或土建(C2 证)或综合(C3 证)。②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 ]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2人,可互相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说明:
( 1)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若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 投标人在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员要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 宜昌城区 (包含高新区) 担任不超过 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
3. 9 、参与本项目上述人员( EPC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 量 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提供上述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 2022年 1月 以来任意 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 0 、投标人必须为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 1 、投标人的施工类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分值为准)。
3.12、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可以是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 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 08 月 31 日 23 时 00分至2022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3 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9 月 21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 7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 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刘华丽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
联系人:古童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时 间:2022年 0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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