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石煤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 (2019)94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关于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洪环发[2022]8号、《关于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石煤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批复》洪发改 (2023)17号,项目业主为洪江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原有矿坑区新建一座库容 21.27 万m3 第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对矿坑区废渣、弃渣堆存区废渣以及下游池塘底泥清理转运至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渣清理填埋处置后对原有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填埋场封场区生态恢复面积约 17743m2,弃渣堆存区生态恢复面积约 13835m2,取土区生态恢复面积约 8000m2,项目总投资为 1831.7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环保专项自己及地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为洪江市黔城镇尖坡界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利用原有矿坑区新建一座库容 21.27 万m3 第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对矿坑区废渣、弃渣堆存区废渣以及下游池塘底泥清理转运至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渣清理填埋处置后对原有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填埋场封场区生态恢复面积约 17743m2,弃渣堆存区生态恢复面积约 13835m2,取土区生态恢复面积约 8000m2。本次招标金额为157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58.47万元,其他费176.78万元,预备费40.75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
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
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2.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2 年10月-2023 年 3月)的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个人查询明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 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2023年 5 月 15 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月15日 9时 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电话 0745-7731877。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5-2719307。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洪江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
联 系 人: 卢先生 ;
电 话: 138744343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600号金磊富域城写字楼2楼;
项目负责人:宋楚;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5745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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