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七里坪产业园三期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F+EPC)工程总承包(ESSJ-202305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305FJ-00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七里坪产业园三期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F+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4-422801-04-01-6341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福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福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000亩,现拟开展场平土石方工程、厂房约10万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约8万平方米、物流仓储约5万平方米、加油站、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F+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融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投融资: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保障项目资金落实,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及管理等。②地质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③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 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④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⑤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 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电子版文件)。 ⑦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 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 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价:10000000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1.4.1 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或查网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4)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合同金额30000万及以上建筑工程,包括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或 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④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022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0—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财务报告(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承诺函)。(7)信誉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自拟)。2.投标人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应当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犯罪行为承诺: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提供) 无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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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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