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春晖路东侧,运河路南侧、春申路西侧、七里横河北侧 2.2 建设规模:占地46704平方米,建筑面积415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7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18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幢层高4F教学楼、1幢4F行政办公楼、1幢2F报告厅、1幢风雨操场;新建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300米运动场、地下车库等,同时配套实施道路、绿化、水、电、通讯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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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①设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设计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50%;其他所有专项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查意见书(如有)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8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②施工(含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且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付施工签约合同价的 10%(扣除暂列金额,建设单位应将施工签约合同价的2%(扣除暂列金额)的费用作为人工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至工程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后付至施工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付至施工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施工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6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最终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的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 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归集),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 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的金额以设计合同中工程造价金额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且证明文件须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类似业绩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归集) 。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的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归集),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3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志华 电 话:0523-80767772 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建工大厦18楼1801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0523-86898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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