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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现代化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2023-03-07
伊州区现代化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E650500391900039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伊州区现代化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0393001)已由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0.0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
2.项目规模: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新建每座19760平方米的11座现代温室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0393001001
标段(包)名称: 伊州区现代化农业设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新建每座19760平方米的11座现代温室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施工资质要求: 工程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与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度至2022年度)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得少于一项;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3)财务要求: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2022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未完成,可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授权委托人须为企业报送册中人员。7)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1名,本单位注册,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④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8)联合体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若为疆外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投标单位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需在进疆备案册中登记备案;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7日到 2023年03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10:00
2.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招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保证金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1670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现金、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
保证金凭证:投标单位提供打款凭证截图加盖公章;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必须由在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哈密区域银行或哈密保险公司出具方为有效,其他不予认可。
3、开标只允许投标企业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昊天芝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环球国际综合楼1706、1803室
联 系 人:王正大 联 系 人:龚海霞
电 话:18709021513 电 话:18799656878
2023年03月0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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