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已由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2020-610162-36-03-0561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标准厂房项目,本标段建设3#、4#车间、1#成品库、PACK车间、PACK材料库、食堂、锅炉房、化学品库、事故应急水池、固废站、NMP泵房及罐区、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面积约16万平方米,投资6亿元;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以西、纬二路以北、纬一路以南。;
2.3 项目投资总额:60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RgqlvwT4a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工程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7)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9)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03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3月1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6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3月16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Ⅱ标段,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宇动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凤城五路恒石国际中心B座14层 | 地址: |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王工 曹工 |
电话: | 13022802752 | 电话: | 19909250805 |
邮编: | 邮编: | 71000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行雁塔路北段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11301038018010022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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