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创瞳湖核心区地下空间项目GX3-42-71-1地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12-610161-04-01-543102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高新区创嘉卓越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高新区创嘉卓越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开发建设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道、停车场、商业及配套用房、连通道、下沉广场及相关配套等;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经二十二路以东、纬三十二路以南、西太路以西、纬三十六路以北。;
2.3 项目投资总额:495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中创瞳湖核心区地下空间项目GX3-42-71-1地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TcZN1V6Pa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中创瞳湖核心区地下空间项目GX3-42-71-1地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中创瞳湖核心区地下空间项目GX3-42-71-1地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范围内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高等级人防设计、基坑支护降水设计、专项设计(含专项方案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采购、施工、BIM、试运行及保修等全部内容,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79535.72平方米,招标概算约为160000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中创瞳湖核心区地下空间项目GX3-42-71-1地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1.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3.1.3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 标段名称:中创瞳湖核心区地下空间项目GX3-42-71-1地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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