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下一代高安全电池及全固态电池产业化定制厂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4】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翠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争取上级资金和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翠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4】2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面积168亩,总建筑面积约13.2万㎡,其中包含标准化厂房3.8万㎡,高标准厂房8万㎡,电池科技创新园1.4万㎡,停车位450个及充电桩90个,配套园区供水、供电、消防、管网、道路等园区辅助工程。一期建筑面积共在2.3万平方米左右。 2.3计划工期:1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报审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与工程无关的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等,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资质类别为准,且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1.6万㎡及以上能源类工业厂房的设计服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均需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工程建安费不低于11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EPC或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需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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