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等有关物资管理规定对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项目所需物资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物资包件、内容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人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WC-01 | 混凝土 | C20 | m³ | 725.16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珠西线南丫收费站示范站建设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珠西线南丫收费站出入口及匝道 | |
2 | 混凝土 | C25 | m³ | 20.39 | ||||
3 | 混凝土 | C30 | m³ | 365.33 | ||||
4 | 混凝土 | C40 | m³ | 886.86 | ||||
5 | 混凝土 | C35 | m³ | 107.43 |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生产能力:投标单位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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