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审字[2023]112号和平行审审字[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平乡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位于平乡县滏漳大道北侧、西池大道东侧。2.2建设规模:新建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7077㎡(框架结构,主体 11F),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筑面积3663㎡(框架结构,1层),连廊建筑面积74㎡,门卫及配套用房222㎡,地下消防泵房160㎡,室外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安防监控等)17176㎡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学生6300名。 2.3计划工期:673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653日历天。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招标估算价:18198.6万元,其中:设计费215.79万元、工程建设费17982.81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2须为:3.1.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1.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2.4投标单位及联合体成员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 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 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http://zfcxjst.heb ei.gov.cn/;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http://zjj.xingtai.gov.cn/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3.1.2.6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总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7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3.1.2.8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小于或等于2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3.4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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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小于或等于2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00:00至2024-07-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或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789-8055/805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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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平乡县教育局(联系人:郑校兵,受理电话:0319-7860962);河北燕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占群,受理电话:16630919321,邮箱:hebeiyanhui2021@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乡县发展改革局,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9-2798913 平乡县发展改革局、电话:0319-782296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邢台地区项目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合同》中约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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