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BB2024GZGCZ0551
二、项目名称: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固镇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马铺路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 内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项目内容、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控制价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固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共包含7部分内容,分别为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 目、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道路畅通工程、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 房建设工程、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其中,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 建设工程北至北郢路、东至天井湖大道、南至长乐路。
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共包含7部分内容,分别为:(1)经开区路网 城市更新项目。新建经六路(纬四路-纬七路)、门东路东延(经二路-经四路)共2条道路;对县经济开发 区经二路、经一路、纬四路共3条道路白加黑改造、路牙石更换、配套管网提升、绿化提升等;开发区路 网雨污分流工程(连城镇雨污分流工程);(2)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新建固镇经开北区110kV变 电站1座,35kV线路5千米,10kV线路5千米等;(3)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包括废气收集治理升 级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化工污水)、光电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提升改造;(4)道路 畅通工程。新建天井湖大道(科技路-新马大道),铜陵路(磨盘张路-仁和路东),仁和路(科技路-新马 大道),磨盘张路(和美路-科技路),宏业路(磨盘张路-蚌埠路),孟庄路(和美路-新马大道)六条道 路;(5)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75亩,北至北郢路、东至天井湖 大道、南至长乐路,规划总建筑面积82563平方米;(6)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7)创业大道下穿京 沪高铁工程。最终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确认实施内容为准。
3.项目性质:工程类
4.实施时间:2024年7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固经开项字[2024]97号
6.投资概算:132497.85万元;本次发包金额97885.4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160.70万元,施工工 程费96724.76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96724.76万元,控制价:勘察设计费费率下浮率>0%,施工工程费下浮率> 7.7%,投资回报率<6%
九、计划工期: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1095天(3年),分为多个子项目,子项目指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具有独立施工条件 且独立办理施工许可且可独立发挥作用的工程。每个子项目独立开工、完工、竣工并进行竣工验收、结 算。子项目的划分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子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以收到发包人设计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3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图审
合格;
子项目施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开始计算,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 工程不超过24个月,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不超过12个月,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道路畅通工程、 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不超过9个月。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 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或(2)业绩:
(1)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 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 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 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 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 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 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承担的业绩。
(2)同时满足1)设计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
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 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 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 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要素以施工图审 查合格书所载信息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所载信 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仍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联合体 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
2)施工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 工程项目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 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 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 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 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 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承担的业绩。
体化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 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 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采取PPP、BOT、特许经营、投资人+工程总承 包、ABO、片区综合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包含投资、建设及运营内 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范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 材料;③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职责方或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④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 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职责方或承担施工职责方承担的业绩。
2.相关人员要求
2 . 1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或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人员;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 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职称;③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
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2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同施工经理。
2 . 3 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投标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 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人员;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 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 气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 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人员;②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无在 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本项目 后10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 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中标项目的证明;③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 证书,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④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具有至少一个作为项目经 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或不低 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 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 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 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经理 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 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 具的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②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 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③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 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④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 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至 少一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 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 目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 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 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能反映项目类型、时 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等关键评审要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法体现上 述关键评审要素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 计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 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 盖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投标,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 关事宜,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 律责任。
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6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 承担施工职责或投资职责的单位。项目设计任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承担,且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 不超过2家;承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市政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 担电力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如联合体中有多家单位同时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电力 工程施工职责,根据专业划分,同一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中标人在 项目公司中须占股49%,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方以及成员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 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 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 新改造、道路畅通工程、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 京沪高铁工程。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项目实施内 容及范围、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专业分包范围、暂估材料设备,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 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4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7月4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 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明:BB2024GZGCZ055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 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 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 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 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 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 九、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 投标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 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 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 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 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固镇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马铺路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邮 编:2337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高保才
电 话:13965280339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
邮 编:2337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文质彬、沈李、陈雨阳
电 话:18251845465、17775371695、13156568398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公管股
地 址: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一楼
电 话:0552-6026036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固镇农商银行
账 户: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账 号:20010110208666600000021000384
或
开户银行:固镇邮储银行
账 户: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账 号:9340020100339188950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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