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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粮食烘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11-17
松阳县粮食烘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SGCEPC2022-015

一、招标条件

松阳县粮食烘干中心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9-331124-20-01-308082 ,建设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松阳县S222省道与西大线交叉路口,总用地面积9147.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0.91平方米,工程费用:1878.95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 · 采购 · 施工 (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构成本工程不可分割的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 [包括 基坑维护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 室外工程 设计驻场服务等 ]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不包括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设计 )。

2、工程采购: 构成本工程不可分割的工程材料设备,包括电梯、暖通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 基坑维护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 、 室外工程等)及临时工程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 华数、通讯、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和专业设备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等流程的办理工作。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取。

4、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

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1.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

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 1)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解除合同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同一专业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含丽水市范围外)。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 2022年11月16日 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上发布并供下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金山垄 55号

电 话: 0578-8816306

联系人:刘旭升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 979号三楼

电 话: 0578-2522968

联系人:林秋丽、应芳芳

公告发出时间: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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