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106-04-01-2094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项目南起长兴路,北至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路线东侧紧靠华南快速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立项范围内所有内容。项目概况:项目包括道路外侧学校征地红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地,面积约8957平方米;连接智慧城校区至现状长兴路的学校连接路以及学校环路,总长约2.4千米。长兴路改造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117米,设计宽度12.5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学校连接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717米,设计宽度8.5~9.5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学校东侧路、学校西侧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856米,规划红线宽度15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学校北侧路受限于用地红线条件,道路等级按等外道路(消防车道),道路长度712米,规划红线宽度7米,设计车速15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10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0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184万元,预备费约820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包括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工程勘察: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工程勘察、管线探测范围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工程设计:1)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管线迁改设计,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如有),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3)工程施工:1)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居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管线迁改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保修、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险等);包特殊跨越安全评估(涉高铁、地铁、高速公路、高压线、燃气等,如有)且费用由承包人从建安工程费中统筹考虑,发包人不另外费用补偿。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3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其中:学校北侧路过河涌桥梁(D线桥)需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工)。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354.19201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3施工资质(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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