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2022年08月11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版块发布的全民健身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施工项目(项目编号:CCGGB2022-136),现发布澄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中的要求与本项目“第二章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均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要求为准。
二、本项目“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7”中“……注:除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并密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另行单独提供,无须密封。”更正为:“……注:除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并密封外,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另行单独提供,无须密封。”。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8月26日09时30分。
四、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孙杰,159 6295 5750。
五、原招标文件及公告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处,均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六、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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