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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场馆及周边环境灯光提升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8-20

1.招标条件

宜昌市体育场馆及周边夜景灯光提升 EPC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体育场馆及周边环境灯光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市体育场馆及周边夜景灯光提升EPC项目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宜昌市体育场路体育场馆及周边夜景灯光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场路(胜利三路到胜利四路路段),长1.2公里。包含市体育场、体育馆、综合训练馆、交警大队、教育局、民政局、及道路两侧景观带街景环境灯光进行提升。

2.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胜利四路至胜利三路一段

2.4 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验收、质保期间维修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

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工作(含深化设计),并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配合招标人完成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产品采购、施工及管理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负责工程保修期和产品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建设后的效果应与设计效果一致。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验证服务,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

2.5建设工期: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包含:合同签订后概念方案和初设(含概算)交付为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交付时间为5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2.6项目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6.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建筑行业)甲级资质(须包含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本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类或电气类),执业单位或聘用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2022年度4-8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3 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本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的人员。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2年度4-8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10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照明类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道路功能照明)。(上传有效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6.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1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6.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1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16.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9月01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9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20日。

10.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 39-6号

联系人:黄支凤

联系电话: 0717-6216023

代理机构: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 22号CBD数码城C座15层

联系人:闵佳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日期: 2022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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