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项目
7#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信息 | |
1.1 | 招 标 人 | 招 标 人: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173号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375502060 |
1.2 | 招标名称 |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7#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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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地点 |
项目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溆怀高速连接线与月池路交汇处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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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招标工程量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 | 品牌要求 | 全国标产品 |
1.6 | 招标最高限价 | 如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怀化市本地市场价格,投标作废。 |
1.7 | 二次报价要求 | 二次洽商报价 |
1.8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9 | 现场考察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若因中标单位在施工前未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成本增加,其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1.10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 3.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9%); 4.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5.提供近 3 年承担过 3 个类似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
2 | 合同要素 | |
2.1 | 合同工期 | 与主体施工同步,消防工程施工进度不得影响主体施工进度。 |
2.2 | 施工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溆怀高速连接线与月池路交汇处西南角。 |
2.3 | 招标范围 | 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7#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
2.4 | 计划开工日期 |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
2.5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和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工程质量的约定,确保工程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争创芙蓉奖。投标人应遵守《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配合总承包人项目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等有关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要求,每月自评90分及以上,确保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考评每个季度得分均在88分及以上,确保年度考评优良工地等要求。 |
2.6 | 安全管理要求 | 投标人应遵守《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配合总承包人项目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每月自评90分及以上,确保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考评每个季度得分均在88分及以上,确保年度考评优良工地等要求。 |
2.7 | 其他要求 | 该项目必须创建市级观摩工地。 |
2.8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进度、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管理费、措施费、利润、赶工费、加班费、成品保护、安全及劳保用品、随手工具、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竣工后的维修、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
2.9 | 验收方法 | 在施工中招标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投标人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包括招标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
2.10 | 工程计价方式 | 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
2.11 | 保修要求 | 消防工程质保期为两年。 |
2.12 | 招标内容 | (1)本项目7#楼及地下室工程单体楼及地下车库图纸范围内(室外部分除外)的消防设备、管道等预埋、安装、调试; (2)严格按图纸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购及安装本消防安装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辅配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需复检的或者需要调试、试验的,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检验、试验费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满足消防的竣工验收。 (3)负责报请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建筑消防的验收、检测,并确保检测、验收、备案按时通过,检测、验收、备案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消防安装工程相关的剔槽、堵洞、三箱等部位修补抹灰等。同时包括需要进行管线或者套管预埋的地方的配合预埋,包括没有预留孔洞处的开孔。 (5)承包范围内施工场内的材料倒运、垃圾清理倒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等所有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等所包括的内容。 (6)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零星用工(包括配合总承包人创优、创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产生的零星用工)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现场不再签证任何零星用工。 (7)招标人不提供工人住宿用活动板房及场地。 (8)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手套、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由招标人公司统购,采购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本次报价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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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价格调差 | / |
2.14 | 结算方式 | 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一次,经甲方确认的签证及计日工计入最近7#楼及地下室的工程款中;对月度结算有疑义的,在办理最终结算前甲乙双方可随时提出,经核实后在最终结算时进行修正;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乙方完成的工程数量、价款做最终清算、办理最终结算。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且不计取垫资利息,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
2.15 | 付款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第十三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计量与支付 |
3 | 招、投标要求 | |
3.1 | 招标文件获取 | 通过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网址:www.hnjgcg.com)进行发放 |
3.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 |
3.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封面及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
3.4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3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3.5 | 递交投标的要求 | 1、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格式: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173号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提交投标文件(但不参与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对清单中每一个子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投标人最低报价仅是中标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投标书应采用招标人招标内容中确定的计量单位。 7、线上和线下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
3.6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应将疑问或异议以 书面 方式发至招标人。 |
3.7 | 招标人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书面方式 |
3.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30 个日历日。 |
3.9 | 评标小组的组成 | 由招标人确定 |
3.10 | 评标办法及程序 | 合理低价法 1.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之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理性评审,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计算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招标人可确认二次报价洽商环节,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1.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1.3详细评审: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格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 |
3.1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分包合同签订。 |
3.12 | 废标条件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小组人员行贿。 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6、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 8、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及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线上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 9、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11、未按密封要求签字盖章。 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 1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
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约定与合同匹配) | |
4.1 | 监督 | 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监督。 |
4.2 | 其他要求 | 1、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本次招标,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议标,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有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第二章 投标申请文件格式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项目
7#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书
五、投标廉政承诺书
一、投标承诺书
致: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对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7#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我方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方投标所报价格按时、保质完成招标方委托的各项工作。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已全部理解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不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
3.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已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4.我方同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5.如果招标方有要求,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书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收到了贵司的 招标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我司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唯一报价:
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五、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投标人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招标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招标人;不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3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到招标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1.4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1.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1.6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第二条监督及责任
2.1 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2.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3 招标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4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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