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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 2022-10-23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2]15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横塘街道,长江路以东、金山东路以北,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山路校区)内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685.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685.20平方米,层数6层,合同估算价3352.86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890001001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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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9月16日00:002022年09月21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招标范围:a、项目的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变配电、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室内外装饰、钢结构、标志标识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海绵城市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工作。 b、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清运、绿化等相关设施设备迁改及恢复、临水、临电等开工前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土建、安装、装饰、景观、室外配套设施等。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7.2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7.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1)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不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不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彔,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彔且自记彔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 7.6其他要求:(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苏州市外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劢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 2022年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定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排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应宇东
联 系 人:
吴昊、张玲
电 话:
0512-68558453
电 话:
0512-65729310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szoc_q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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