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海螺市电互补庭院灯询价采购公示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拟开展工程材料询价,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生产厂家)) | 单位 | 预计 数量 | 备注 |
1 | 市电互补庭院灯 | 灯杆总高3.5米,灯箱直径140,主杆76管,壁厚2.0mm厚,法兰240*8厚,光源18瓦,电池40AH,太阳能板60瓦,每天亮灯8-10小时,市电互补控制器 |
| 盏 | 31 | 质保2年 |
1、报价有效期:30天;
2、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生建村六组八菱海螺施工项目现场,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3、交货期限:原则上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的订单后20天内交货。
4、报价品牌:我公司未指定品牌的请按可供货品牌报价。
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
6、报价方式:本次报价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价,上传盖章报价单,若上传的报价单未盖章则为无效报价,不纳入比价。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价明细需注明品牌、单价。若出现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价明细与盖章报价单价格不一致时,以盖章报价单所报单价为准。若盖章报价单报价总额不等于数量乘以单价,以盖章报价单的所报单价为准。
7、验收方式:以买方验收为准。
8、结算方式:买卖双方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买方在货物验收合格(符合合同有关条款),卖方根据买方要求,按照买方实际验收情况,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付清95%货款,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两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办理发票结算。
三、报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其报价项目须在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单位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
3、在海螺集团内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报价;
4、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
四、报价原则:
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供货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产品含税单价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后,供货价格不再调整,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办理发票结算。询比价原则上选择除税单价最低者为预供货单位。
五、本次询价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6日9:30至2024年5月29日11:00;
报价时间:2024年5月26日9:30至2024年5月29日1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1:00;
六、询价人信息:
询价单位: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经济开发区机场路28号
开户行:盐城市建行营业部
账 号:32001738636052500972
联系人:周云霞
联系方式: 13770003537 19051551599
202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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