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Ⅲ标段)已由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城县2022年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城发改设审字〔2022〕26 号)批准建设,建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以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南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方案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段升级改造农村公路长约20.231公里,其中睦安-江头段-南源坳建制村双车道改造8.178公里(四级公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6.0米,上金塘-徐家桥村窄路面拓宽5.980公里(四级公路),路基宽6米,路面宽5.0米,抚城线-双港双车道改造6.073公里(四级公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6.0米。建设地点:南城县。
2.1.2本工程总投资为2674.78万元,本次工程招标限额为1969.5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2022年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Ⅲ标段)工程设计、施工。
2.3计划工期:工程类:5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含图审、预算编制时间),施工工期为13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以下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4五大员(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城县交通运办输局(单位章)
联系人:官木根
电话:139704301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章)
联系人:吴小芳
联系电话:13307945991
招标监督单位:南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范伟钦
电话:0794-7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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