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远安县水资源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远发改审批[2022] 458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2年度沮东灌区东干渠片区、张桥片区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 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远安县水资源综合治理项目(2022年度沮东灌区东干渠片区、张桥片区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2标 段编号: YAGSL0017-202201-0 2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远安县水资源综合治理项目子项目之一,计划分期建设,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沮东灌区东干渠片区、张桥片区渠道整修等。
2.4 本项目共划分 两 个标段;本标段为第 二 标段 。
2.5建设地点: 远安县洋坪镇、旧县镇、鸣凤镇
2.6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招标范围: 远安县水资源综合治理项目( 2022年度沮东灌区东干渠片区、张桥片区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 勘察、 设计、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全面负责。其中:
( 1 )勘察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勘察工作(测量、勘探、取样、试验等)、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及后期相关服务(配合地勘审查、施工图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和验收阶段相关服务等)工作。
( 2 ) 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专业分包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 3 ) 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8质量目标: 勘察工作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审查审批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水利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9安全生产要求: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 勘察 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2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 3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同时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2年7 月至 2022年 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
3.12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13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1 6 多标段投标: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 两 个标段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重复,若出现拟派现场管理人员重复,则按照项目标段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投标资格,其余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已投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信息对照表,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未按要求提供已投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对照表或提供的人员信息有误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时 , 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年 10 月 18 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非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4 日上午 09时00分。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时 , 指 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 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 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 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时 , 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 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 时 , 指 联合体牵头人) 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 10 月 13 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栖凤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联 系 人:谭言炯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黄幸
联系电话: 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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