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发出本项目澄清文件,本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部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对所有澄清内容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澄清内容:
1、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原工程量清单作废。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09时 0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5日13时 30分。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
2澄清.pdf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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