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6542252209290003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项目【2022】61号)已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治区预算内,招标人为裕民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 建设景区停车场12576平方米,木栈道195米,标识牌50块(个),户外景观字5个,木质大门6个,休息设施改造1处,生态厕所3所,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桶500个,地埋式垃圾箱23个,休息休闲座椅500个,成品不锈钢水池50立方米,供电线路4152米,配套应急安防等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52209290003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建设景区停车场12576平方米,木栈道195米,标识牌50块(个),户外景观字5个,木质大门6个,休息设施改造1处,生态厕所3所,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桶500个,地埋式垃圾箱23个,休息休闲座椅500个,成品不锈钢水池50立方米,供电线路4152米,配套应急安防等相关附属设施。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总工期: 4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5、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7、其他要求: (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 (2)根据塔地招标办[2017]04 号文件规定,《关于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新疆籍劳动力的紧急通知》,需提供使用本地劳工承诺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4)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6)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08日到 2022年10月3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1:0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1:0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裕民县 |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18号2楼 |
联 系 人:王宣杰 | 联 系 人:杨晖、梁伟 |
电 话:13399733009 | 电 话:1769078111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040650878@qq.com |
2022年10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