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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新塘乡横栏村乡村振兴援建村组公路更正公告

· 2022-10-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HCESZB-2022-03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新塘乡横栏村乡村振兴援建村组公路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9-3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现更正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二级)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3)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采购人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3、更正日期:2022-10-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新塘乡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新塘乡新塘居委会

联系方式:1562925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楼20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757106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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