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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峡州大道沿线品质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2022-10-01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峡州大道沿线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宜发改审批 [2022] 24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 )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宜昌市峡州大道沿线品质提升工程(二期) EPC 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址:宜昌市峡州大道沿线;

3 、项目概况:该项目全长 15.7公里,北起明珠路,南止柏临河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坡设计提升、道路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家具及配套设施完善等。建安工程费约 3052万元。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 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初设批复的投资概算;

(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

( 2 )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 不限于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等。承包人可以分阶段,分专业出具施工图,施工图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6、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的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 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 100% )标准。

8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合格标准;

9 、履约期限: 总工期 150 日历天 , 可按业主要求分阶段施工, 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

2 、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 工程类或 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或者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须上传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 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

(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质量员、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综合类 (C3 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 证 ) 和机械安全管理 (C1 证 ) 证书 ] 各不少于 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承诺书》)

( 2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人,可以相互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以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承诺书》)

(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提供满足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的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证书的 ,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承诺书》 。

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拟派人员都须提供 2022 年 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的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

(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 、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09月30日至 2022年10月31日09时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0月31日09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

1 、开标时间: 2022 年10月31日09时0分

2 、开标地点:

( 1 )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 :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姜涛

联系电话: 0717-6760051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 95 号建苑大厦

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妍妍、李艳丽

联系电话: 0717-6775732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 162 号福江铭座 2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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