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编号南建标【2024】020号的南安市石井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已由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泉资规[2024]4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石井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745.598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 2 )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有土方工程、场地平整、排水沟、浆砌块石挡土墙、防护围栏、高位水池、喷灌系统、绿化修复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7455980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45598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备有效的不低于甲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中 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 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 /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泉发改规[2023]3 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 8 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安市石井镇
邮 编: 3623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18876252212
传 真: /
联 系 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综合大楼8楼
邮 编: 362300
电子邮箱: 1838597208@qq.com
电 话: 13675999191
传 真: /
联 系 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 77 号
联系电话: 0595-8638237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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