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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2022-09-24
一、招标条件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1〕37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拜城县城区。
2.工程规模:新建 DN200-DN600 再生水管网 30 公里、提升泵站一座和灌溉综合林整治及配套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90022092300113001001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 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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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者[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二级建筑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其它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书(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二)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三)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五)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可以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的,财务要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六)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条要求配置。(注明:其中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按照本次招标所规定的工程规模拟派相应项目负责人,其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4日 10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13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45.109.21:11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解放路9号农林大厦
地址:
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蒋永波
联系人:
石磊
电话:
13201166968
电话:
1588680084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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