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主要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通电试运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结算并经最终审计审定后支付尾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丙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五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职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住宅小区居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3个网站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新型建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7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晓玉 电 话:13775733106 代理机构: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钱钱 电 话:0523-87766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