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望都县城内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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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975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望都县城内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城内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望都县行政审批局以《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望都县城内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望发改审字【2023】163号、望行审招标核准【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曲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望都县曲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望都县城,东至复兴街,南至富强路,西至规划路,北至九龙河。2.1.2、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占地约 110.37 亩,总建设面积 150556.89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03043.61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7513.28 平方米,共建设 3 个安置区,主要建设 20 栋住宅楼以及公建配套、邻里中心、其他配套等。2.1.3、计划工期:24个月2.1.4、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2 00:00至2024-01-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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